2018年街道办事处城建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
时间:2018-02-08 05:5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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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街道小城镇建设在县委、县政府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建委、规划局等相关业务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结合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总书记对重庆发展作出的“314”总体部署和市委三届三次全委会精神,解放思想,以开放思维开创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小城镇建设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年初,街道成立了专门的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范围内的规划建设管理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城建科,城建科全体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并制定了年初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思路。
二、城镇化建设工作
(一)小城镇建设工作
(1)完成城镇新、改、扩建房屋面积582865m2。
(2)完成城镇竣工房屋面积379035m2,扩大建成区面积1.5km2。
(3)新建城镇砼道路面积1900m2。
(4)建城镇排水管道长度800m。
(二)农房建设及管理工作
(1)今年我科室共审批新、改、扩建农房258户,占用耕地7021m2、非耕地6406.9m2、原宅基地8907.3m2,建筑面积42048.5m2。
(2)对街道“7.17”洪灾中恢复重建的部分房屋进行了验收,并积极地为灾民办理房屋审批手续及确权。
(三)康居工程
启动并建设康居村2个,分别是村和村,其中,建设市级示范村1个,即村。完善了广场、篮球场、健身器材场地、绿化、公厕等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集居点人行步道8公里。
(四)规划编制、小城镇风貌设计建设工作
规划编制、小城镇风貌设计建设工作严格按县规划局的要求执行。
(五)城镇化水平工作
1、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1820人。完成年初计划的114%。
2、新增城镇常住人口11600人。完成年初计划的105%。
(五)其他工作
1、加大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新完成3个市政基础设施及社会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2、城镇规划管理、控制和保护严格按规划执行,城镇综合形象良好,主干道街景城镇建筑造型及空间景观美观大方。
3、严格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
4、我街道的建设项目全部按规定程序报批,新建工程项目的生活污水全部进行了净化综合治理,建设工程项目全部进行了竣工验收备案和资料归档。各种统计报表和资料及时准确的按规定上报。
三、规划管理工作
(一)总规及详规
街道严格按照县规划局编制的规划及要求执行。
(二)规划管理
1、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符合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执行。
2、在规划区内,各项新、改、扩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全部向规划局提出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报请规划局对工程项目进行审批。
3、我街道严禁未经规划局批准,在规划区内搭建临时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若确须搭临时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必须报请规划局审批,并严禁在批准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的搭建临时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4、今年9月19日至10月20日,由街道牵头,汇同县规划局、地房局组成联合工作组,对街道规划区内租用土地、违章建设进行了全面清理。此次清理,共涉及全街道16个村,清理的对象主要是企业、养殖业、农家乐等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共计719户,其中养殖业455户、企业233户、其他占地31户,占地面积5937亩,建筑面积59万平方米,目前已对清理出的719户建章租地进行了张榜公示,并向县府提出了处理意见。
5、及时准确的上报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方面的报表和资料,并积极做好县建委和规划局交办的各项工作。
四、工作计划
根据县委十二届五次全委会精神,结合街道实际,,计划新增城镇人口6000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600人;完成城镇新、改、扩建房屋面积28万平方米;完成城镇房屋竣工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新审批农房150户;新建城镇砼道路面积1500平方米;新建城镇排水管道长度500米;配合规划局完成对规划区内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工作;加大违章建设查处力度;确保村镇建设质量安全,无重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