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尽力减少一般事故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落实安全责任,强化监督管理,推动安全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工作目标
以指标控制为核心,力争全县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范围内,按时完成上级安排部署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目标,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措施
(一)继续抓好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的落实。一是根据市政府下达的XX年各类事故控制指标,继续与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加强进度监控,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力争不突破控制指标;二是深入学习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云政发〔XX〕178号)、《省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和《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规定,确保更好的落实责任,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乡镇安监站建设。一方面,要着力解决以乡镇安监机构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安监网络建设,实现监管链条向下延伸。进一步统一规范完善乡镇安监机构的监管职责、权利、责任、模式以及各项工作制度,保证一线监管的合法、有序和效率,在现有条件下最大限度地发挥基层专、兼职安全员的作用,以分片管理、委托执法等形式,将安全监管的关口“下移”。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对乡镇安监员执法业务培训,不断努力提高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的监管监察业务水平,确保监管履职到位。
(三)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把好市场准入关。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严格按照开办企业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实行淘汰关闭制度。认真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对不实行三同时”的项目不予审批,新建企业不予注册登记,严把项目审批关,坚决杜绝旧患未除,新患又添现象的发生。
(四)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突出重点乡镇、重点企业和重点工作,抓好规模以上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导帮助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导则》(aqXX.1-XX)、《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XX.2-XX)、《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露天矿山实施指南》(aqXX.3-XX)、《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小型露天采石场实施指南》(aqXX.5-XX)及对应的《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进行标准化管理。推进“抓大促小”示范企业安全管理试点工作,树立示范,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全面推开,不断夯实企业安全基础。
(五)抓好安全生产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工作。广泛宣传,抓好试点,积极推广以露天采石场为主的中深孔爆破技术,从本质上提高全县非煤露天矿山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在组建民爆服务公司的基础上,继续支持帮助企业完善机制,加强管理,积极探索我县民爆物品从购买、运输、使用等环节的规范管理模式,有效防范和减少因民爆物品引发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