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健全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效能。根据盛市有关政策规定,建立了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药品监管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制度,行政处罚实行票款分离,特别是对申请开办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审批程序予以公开,接受监督,受市局委托,认真搞好初审、上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审批工作。
3.开展管理相对人法律法规培训活动。制定了详细的培训计划,配合市局,组织了GSP认证企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对全县176名药品经营企业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在此基础上,在深入基层监督检查过程中,积极宣传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具体案例对乡村医生进行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4.开展药品监督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增强依法管理药品的法律意识。在《临沂广播电视报》、《临沂日报xx版》开辟专栏,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职责、工作动态进行报道。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安全生产月、"7.1"《行政许可法》实施日等有利时机,集中开展大规模的宣传咨询活动,设立咨询台,现场展出了60余种假劣药品,播放《药品管理法》录音,有3000余人对有关假劣药品的鉴别等问题进行了咨询,发放《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宣传材料5000余份。在9月10日"食品药品安全周"集中宣传活动中,现场设立宣传咨询、投诉台12个,制作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图板17个,悬挂宣传标语35条,播放《食品卫生法》录音,展出查处的假劣食品、药品120余种,发放宣传资料6500份,填写《山东省食品安全现状消费者问卷调查表》1000份,参加现场咨询的群众1200余人,接受群众咨询260余次。县报社、县电视台等新闻记者进行跟踪采访报道。还通过《xx食品药品监管信息》进行广泛宣传,共印发《xx食品药品监管信息》26期2200余份。xx电视台多次报道了我局药品监督执法措施与取得的成效,为我县药品监督执法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5.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将全县药品市场划分为2个责任区,组成2个执法队。每个责任区都由分管领导带队,业务科室牵头具体负责,实行包片责任制,年初与各包片领导、科室负责人签定了《划片监督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监管的范围、目标和责任。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同时,建立了一系列药品监督责任考核机制,哪个地方由于监管不力出现假劣药品问题,要层层追究责任,确保了监管力度到位。
(二)强化措施,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导致行政执法过错,决不损害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各科室推行AB角服务工作,年初已与各科室签定了有关目标管理责任书。按照创建学习型机关,做学习型干部的要求,开展了树立药监形象"四个一"活动(即对待来药监局办事的人要一个座位让座,一杯茶水相待,一片热心办事,一句好话送行),营造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执行案件审核制度。成立了案件审核委员会。对涉及的大案、要案和重大复杂案件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杜绝违法实施罚款、没收财物、责令停产停业等现象的发生。做到案件处理规范化,立案审理的案件手续完备,杜绝越权管辖、办案或者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移送案件的做法。按照《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案件质量评价标准》审理行政处罚案件,年度立案查办的案件结案率达到90%以上,对结案的案件,及时按标准进行归档管理。一年来无被诉讼败诉案件、行政赔偿和行政复议被变更或者撤消案件。
(三)严格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1.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制度。制定实施《行政处罚案件审核暂行办法》、《关于行政执法中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等工作制度,对各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
2.建立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预防、减少和杜绝错案的发生,制定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制追究办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3.建立政务公开制度。除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外,将食品药品监管职责、申办企业审批程序、重大、复杂案件办理结果等在大门厅内进行公开,让群众进一步明确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起到监督规范的作用。严格实行行政处罚罚款收缴分离制度。
4.强化社会监督机制,提高监管工作质量。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药品质量管理的意见、建议,提供检举、举报的渠道。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在药品经营单位、医疗机构悬挂"药品质量检举箱",设立"药品质量监督公示牌"、举报电话等,及时听取群众反映的食品药品监管问题。
(四)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市场监管
今年监督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497家,出动执法人员2756人次,查处假劣药品标值3万余元,立案36起,结案30起,取缔无证经营5户,受理群众举报9起,查实5起,目前罚款到位资金28万元。履行了食品安全协调职责,摸清了全县食品生产、加工、经营、餐饮业及集体食堂基本情况。牵头组织了节日、夏季和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396人次,检查企业、学校食堂、饭店等175家。目前,各食品职能部门查处违法案件1290余起。
三、抓好行风建设和"十项承诺"工作
(一)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加强对行风建设工作的领导
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全盛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风建设动员大会暨"十项承诺"新闻发布会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行风建设。
一是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职责,抓好落实;二是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三有"素质教育,培养"三有人才":即有好的文化素质、有好的品德素质、有好的思想素质;深入开展"五查五看"活动;三是建立和完善"三个体系"建设,即完善决策目标,完善制度,执法责任"三个体系"建设;四是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建立行风建设奖惩制度,坚决克服盲目性、冲动性、懒惰性,充分工作能力的全面性。对行风建设差、影响集体形象的科室和个人,取消当年参加各种奖励、先进等的评选资格。
(二)制定推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十要十不要"守则
为扎实地开展好"十项承诺"活动,把行业作风建设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制定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十要十不要"守则,十要:一要依法行政,提高效率;二要诚实守信,爱岗敬业;三要清正廉洁,自尊自律;四要遵纪守法,文明服务;五要维护集体,树立形象;六要文明友善,立足监管;七要艰苦创业,完善自我;八要遵守纪律,自强自尊;九要弘扬文化,促进监管;十要政务公开,接受监督。
十不要:一不要吃拿卡要,自我为是;二不要违法违纪,酗酒赌博;三不要消极怠工,无所作为;四不要擅离职守,贻误工作;五不要唯利是图,违纪违法;六不要铺张浪费,大手大脚;七不要出言不礼,伤害他人;八不要口是心非,弄虚作假;九不要损害集体,影响形象;十不要徇私舞弊,影响公务。
(三)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十廉"、"十项承诺"活动
为进一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一是制定了《开展"十廉"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十项承诺"活动的实施方案》,在局机关全体人员中开展"十廉"和"十项承诺"活动,党员签定了廉政承诺责任书。二是于9月1日邀请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局长高泽吉来我局就如何贯彻《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加强"十廉教育",建立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惩防体系,加强行风建设工作举行专题讲座;三是利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有力时机,向社会发放"公开承诺书",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制作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七个不许"座牌,摆放到科室人员办公桌上。
2005年,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要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继续加大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在全社会树立起良好的药品监督执法形象,为建立统一、高效、权威的药品监管新体制而不断努力。